國家能源局關于5起供電企業影響市場公平競爭典型問題的通報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自然壟斷環節監管的決策部署,根據能源法“依法加強對能源領域自然壟斷性業務的監管和調控”等規定,我局深入開展自然壟斷環節監管,發現一批供電企業及其關聯企業利用自然壟斷優勢影響市場公平競爭的突出問題。為充分發揮典型問題警示教育作用,現將2025年我局查處的5起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一、個別供電企業授意關聯施工企業提前介入用電報裝環節,為其承攬施工項目提供便利。貴州省畢節市某供電企業在受理用戶用電報裝申請后,授意關聯施工企業提前參與申請受理、供電方案答復等環節,為其承接項目提供便利,該關聯企業據此承接了多個施工項目。
二、個別供電企業安排關聯設計企業參與供電方案內部評審,為其承攬設計項目提供便利。湖南省張家界市某供電企業在尚未向用戶答復供電方案之前,授意關聯設計企業參與供電方案的內部評審,關聯設計企業提前獲取用戶關鍵信息和供電方案詳細內容,在后續開展業務時具有明顯競爭優勢,并據此承攬了該用戶受電工程設計業務。
三、個別供電企業違規為關聯企業用電報裝項目辦理低壓免費接入,降低用電成本。遼寧省某供電企業關聯企業在鞍山等地申請高壓用電項目,報裝容量均超160千瓦,最高達640千瓦,按規定應采用高壓供電。該供電企業為幫助關聯企業,在報裝項目不符合國家“三零”服務范圍、需自行建設用戶受電工程的情況下,違規為其辦理低壓免費接入,變相提高關聯企業市場競爭力。
四、個別供電企業關聯企業以簽訂分包合同方式,違規向社會施工企業收取費用。江西省某供電企業關聯企業利用供電企業竣工驗收、裝表接電等方面業務優勢,在社會施工企業已與用戶簽訂受電工程施工合同且具備施工能力情況下,仍要求社會施工企業與其簽訂項目分包合同,違規收取工程“管理費”。經抽查部分項目,該關聯企業僅收取費用未實際參與施工。
五、個別供電企業關聯企業同時承擔設計評審與市場化設計業務,違反公平公正原則。山西省某供電企業所屬研究院(負責電源接入系統方案評審)與關聯設計企業(承接市場化設計業務)實際為“兩塊牌子、一套人馬”。該單位以設計企業名義承攬電源接入系統設計等市場化業務,其后又以研究院名義開展方案評審,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
以上5起典型問題,暴露出少數基層供電企業落實中央關于自然壟斷環節獨立運營和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的決策部署要求不到位,利用自然壟斷優勢獲取不正當利益,影響市場公平競爭。我局已依法采取行政處罰、責令改正等方式嚴肅處理。各供電企業和相關單位要從通報的典型問題中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要進一步聚焦主責主業,嚴格規范自然壟斷環節經營行為,加快推動市場化業務有序放開,不得利用自然壟斷優勢向上下游競爭性環節延伸,切實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國家能源局2026年1月19日
(來源:國家能源局)